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精于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发展,磐华不仅在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方面成绩斐然,代理了若干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典型案例的诉讼案件,还将在诉讼领域积攒的丰富经验广泛地运用至专利和商标的申请、许可和托管等业务中,长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磐华从成立以来持续稳定发展,现有70名左右的员工,其中20人已取得律师资格,26人已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磐华的专业人员普遍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精湛的专业技能,其中多名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和代理人在加入磐华之前曾就职于业内顶级事务所、代理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如此,磐华的专业团队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热点案例的讨论、以及和国内外同行的深入交流,始终在不懈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为客户提供与时俱进的服务。
磐华还与国内外一流事务所保持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并战略性地选择在香港、硅谷和上海(筹办中)等地设立办事处或分所,以期为客户在境内外提供更为及时、细致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帮助客户应对各种挑战。
在磐华,“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贯穿于工作始终所要遵循的原则。无论是跨国公司或大型国企民企,还是科研院所或创业公司,都能在磐华获得满足自身需求的定制服务。凭借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磐华已赢得越来越多客户的信赖。
历年代理的专利诉讼典型案例及成绩:
1、2008年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vs.宁波圣利达侵权专利权纠纷案入选该年度最高院典型案例;
2、2009年OBE vs. 浙江康华眼镜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入选该年度最高院典型案例;
3、2011年代理三家国内公司胜诉日本企业专利权行政诉讼案入选该年度最高院典型案例;
4、2012年株式会社岛野vs.宁波市日骋工贸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入选该年度最高院典型案例
5、2013年株式会社岛野vs.宁波赛冠车业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再审案件入选该年度最高院典型案例
6、据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的国内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案中,本所代理的两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为国内唯二获得最高法定赔偿金额(100万)的案件。
历年获奖:
2013年度:
本所被中国知识产权报评选为一星专利代理机构;
本所所长董巍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评选为“2013年度北京市优秀专利代理人”。
2014年度:
本所被中国知识产权报评选为二星专利代理机构;
所长董巍和专利代理人谢栒荣获一星专利代理人资质称号。
磐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荣获中华商标协会优秀代理机构会员称号。
2015 年度:
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本所被中国知识产权报评选为二星专利代理机构;所长董巍荣获三星专利代理人资质称号,专利代理人谢栒荣获二星专利代理人资质称号,专利代理人高伟和刘明霞均荣获一星专利代理人资质称号。
磐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再度荣获中华商标协会优秀商标代理机构会员称号。
2016年度:
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名单
协会会员: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全国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联盟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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